已结束 【合同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的公告(招若干人,02月27日~03月14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7日-03月1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5﹞1号)的通知要求,公开招募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市场主体能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遴选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请有意愿参加此项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2025年3月5日之前上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项目实施方案、企业征信、粪污处理技术路径、场地租赁合同、相应农业机械设备(发票)、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参选确认书、参选市场主体承诺书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亢文卿 联系电话:0314-7528660

附件:附件2-12《2025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

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

遴选文件

遴 选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遴选公告

第二章评审方法

第三章 参加遴选文件格式

第一章 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5﹞1号)要求,遴选项目新参加的市场主体,遴选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遴选内容和遴选范围

2.1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发酵处理、机械施用服务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2.2市场主体服务范围为围场县域内。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结束止。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参选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参选人有运输车,钩机或翻包机,撒粪车等机械设备;

3.4参选人有粪肥发酵场地,以面积大小确定实施面积;

3.5参选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纸质参选文件7份加盖公章提交(A4 纸打印并胶装,要求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

4.3踏勘时间:2025年3月5日9时30分开始进入现场踏勘,对所有参选人进行初评审。

4.4遴选时间:现场踏勘结束后进入专家评审,初步定于2025年3月5日。

4.4递交纸质遴选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521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不予接受。

5.踏勘现场

遴选人根据参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包括机械设备及场地,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521室

联 系 人:亢文卿

联系电话:0314-7528660

第二章 评审方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遴选结果确定方法:

1.营业执照:是否有粪肥生产、销售资质;

2.法人条件: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名单的法人或企业不得参加项目实施;

3.企业固定资产情况:以发票为准;相应农业机械设备(发票)、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4.粪肥发酵场地情况:租地合同及场地照片(实地踏勘);

5.是否有养殖企业:有养殖企业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实施;

6.实施方案是否详细合理、粪污处理技术路径、财务制度等内容。

本项目遴选的市场主体,只要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条件,即为中选人。符合性评比是强制性检查,凡不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市场主体,均视为不合格。评审人对符合“强制性检查”的打“√”,不符合的打:“×”,“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有一项不符合的即视为“不通过”。

遴选委员会在强制性检查的原则上进行投票,票数过半者中选。如遴选委员会成员有不一致的意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即遴选委员会人中2/3人赞成为通过,2/3人反对为不通过。

第三章 参选文件格式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遴选

参选 文 件

参选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参选确认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企业及法人征信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七、实施方案

八、参选市场主体承诺书

九、其他资料

一、参选确认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关于《公开招募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的通知,在此我单位表示愿意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我方现向遴选人申请成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的参选人,愿意按照要求,按时递交必要的证书、资料等相关文件,并声明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接受遴选人对我方进行的真实性审核。

特此确认。

参选人: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参选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参选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类型: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参选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参选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及法人征信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郑重声明: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贵方在本项目遴选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参选,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的声明函

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甲方可取消我方资格(参选/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七、实施方案

八、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参选市场主体承诺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经评审后被确定为项目的市场主体,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认真做好粪污收集、粪肥撒施作业台账,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所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如有作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其他材料

附件2-12

2025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推广试点形成的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更加稳定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

二、绩效任务目标

试点县要在科学评估种植业粪肥需求和负荷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推进整县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优化建立2套以上县域粪肥还田主推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粪肥利用还田面积不低于10万亩,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和区域种养对接中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继续开展试点的县(市、区),根据生产实际、项目实施情况和三年评估结果反馈(另行通报)的意见建议优化年度实施方案。新增试点县实施方案制定、支持方式等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执行。试点县实施方案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审核备案。

(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试点县要根据区域种养布局特点、规模大小等,通过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因地制宜建立稳定的种养对接合作机制。加快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种植、养殖、服务等主体开展多方定价,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严格落实全程监管机制,依托“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通过项目实施,建立长期稳定、简便易行、经济可行的种养循环“一县一策”运行模式。

(三)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各试点县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准入标准,优先遴选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工作。探索通过技术标准宣贯、堆肥技能竞赛、科学施用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粪肥还田服务主体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区,鼓励组建服务综合体、联合体,整合资金、人力和装备,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组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粪肥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避免带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有机肥料》《农用沼液》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重点加强液体粪肥质量管控,未经充分发酵、未达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水不得直接下地。开展粪肥质量调查监测,摸清酸碱度、养分含量等指标,促进粪肥和化肥精准结合。将享受商品有机肥补贴的生产企业纳入省级肥料质量监督抽查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到抽查全覆盖,拒绝抽查的生产企业取消项目参与资格。

(五)集成粪肥还田模式。试点县要优化建立2套以上县域粪肥还田主推技术模式,围绕当地主栽作物,明确有机无机配合比例、粪肥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式等,指导服务主体科学制定粪肥还田计划。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集成创新,遴选一批好用实用的粪肥还田机械,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

(六)落实试验方案和效果监测方案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20号)要求,做好粪肥还田试验和效果监测,田间试验示范3个以上,设置监测点数量20个以上。充分发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家指导组作用,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分析,及时优化粪肥施用技术参数,提高施肥科学性和精准性。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继续安平县、张北县、武安市、迁安市、晋州市、泊头市、行唐县、隆化县、威县、唐县、永清县、围场县、广平县、滦南县、沽源县,开展试点。全省共计15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资金10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试点工作推进力度。试点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部省县三级实施方案任务,压紧压实种植、养殖和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各方责任,充分调动各方收集、处理、施用粪肥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好年度各项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试点县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整合、违规挪用项目资金。要充分考虑农时季节和粪肥还田特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上年度任务清零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本年度任务。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日常管理建立评价退出制度,动态调整实施主体,无需每年遴选;优化资金支付方式,探索通过预付款、分期支付等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

(三)强化过程管理。试点县要组织开展工作调研,每季度集中收集各试点县提交的活动开展粪肥处理还田应用等文档和图片资料,按规定报送实施进度等信息,及时掌握各地试点任务落实情况,调度情况作为评估重要依据。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评估方式,各试点县要根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评估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自查、核查结果连同年度总结及时上报,省级将结合县级总结情况和评估结果对试点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复核,复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质量安全和挤占挪用试点资金的项目县停止实施建设。

(四)加强培训指导。聚焦液体粪肥还田、大田粮食作物粪肥施用等难点堵点,紧抓粪肥还田关键时期,编印挂图、明白纸等技术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实用的技术培训,提升服务主体粪肥发酵、施用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开展分区包片对口指导,分区域、分作物完善还田利用技术方案,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直播答疑等形式,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演练,着力推广农户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实用技术,充分利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到位率。

(五)搞好总结宣传。各地要系统梳理试点工作成效,重点对长效机制创建、服务组织培育、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粪肥还田技术模式等进行提炼,择优推介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种养循环试点样板,激发种养循环工作积极性。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提炼一批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

试点县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统一以市农业农村文号行文,2025年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一式五份)。县级试点工作年度总结请于12月11日前报送并附各试点县评估报告(含评分汇总表)、自评报告(含佐证材料)年度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总结报告以及县级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郭文娟、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郝立岩。

联系电话:0311-86256982、0311-86215957。

邮箱:hbzzyc@126.com、hb858856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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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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