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及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报名联系方式 |
医学院实验室科研助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医学或者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1.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优良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有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过高水平SCI论文者优先; 3.掌握分子生物学和细胞生物学等实验技术或有实验动物研究背景者优先。 | 陈老师 0571-88018556 chenjq@hzcu.edu.cn |
计划财务处财务审核报销岗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1.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有高校、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服务意识强,为人勤奋踏实,认真负责,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擅长数据分析处理。 | 高老师 0571-88018796 gaom@hzcu.edu.cn |
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行政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大局意识强; 3.有较好的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好,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媒体平台; 4.中英文表达能力强,能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5.有较强的责任心、保密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 6.有国际化高等教育背景,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 魏老师 0571-88285207 nzuwi@hzcu.edu.cn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1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发送以下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①《浙大城市学院派遣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
②《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③学位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压缩包)
3.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1.笔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笔试环节免除,则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71-88283772;(周一至周五8:30-17:00)
浙大城市学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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