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事业编】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招4人,05月23日~05月30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滦州市

岗位类型:选调

招录人数:4人

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3日-05月3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单位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拟为滦州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4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数

共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详见《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滦州市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教育系统除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及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且尚无组织人事部门定性结论的;

6、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并填写《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滦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315房间,咨询电话:0315-7101260。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参与竞聘,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报名表中承诺签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按体检人数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考生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及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

2、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入围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滦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编制部门批准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滦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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