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合同制】永年区第二批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工作公告(招193人,06月18日~06月20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永年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93人

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8日-06月2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吸引有志于乡村建设的大学生回村任职,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永年区实际,决定在部分村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目标。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聘193名党务(村务)工作者(具体岗位见附件1)。村“两委”成员中已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已选聘大学生党务(村务)工作者回村任职的村,不再选聘。今后,凡出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干部”空缺的村,依据此公告程序,采取推荐考察的方式补充。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志愿在农村工作,具有较强吃苦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具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条件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选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户籍或籍贯在所报考村,其中已婚女性报考配偶的户籍或籍贯所在村岗位。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黑恶势力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选聘程序、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推荐考察的方式进行,除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按照个人申请、村党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审核、区级资格联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选聘对象。对有一定社会实践经历、特别优秀的大学生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纳入选聘人员管理。

(一)选聘公告

1.选聘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17日。

2.发布渠道:通过永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https://www.hdyn.gov.cn/)。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至6月20日8:30-17:30到报考村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逾期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需提供《永年区第二批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和下列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因工作需要须回避的其他亲属,不得报名。

(三)村党组织推荐

村党组织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一名适宜人选,向乡镇党委推荐。同一岗位多人报名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拟选聘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本村居住的、有工作经验的、学历较高的。

(四)乡镇党委审核

由乡镇党委负责收集汇总各个岗位报名情况,审核报名人员信息,经乡镇党委会研究后,根据岗位、按照一村一名人员上报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资格联审

推荐审核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是否违法违纪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联审不合格的,责成村党组织、乡镇党委上报其他人选。

(六)考察

由乡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拟选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情况。超过35岁的优秀人选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乡镇党委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责成村党组织、乡镇党委上报其他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报名村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九)选聘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向拟选聘人员发放任命书。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至2028年4月结束。

四、待遇、管理

对选聘人员按照2000元/月发放岗位补贴,缴纳人身意外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党务(村务)工作者在村任职期间,接受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双重管理。在村“两委”换届时,鼓励党务(村务)工作者通过规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按照村“两委”成员待遇标准执行,不再发放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补贴。

以下情形用人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结束,没有当选村“两委”成员的;

2.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3.年度考核不称职,不适合现任岗位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不能正常履职的;

5.其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诚信申请,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永年区第二批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岗位.xls

附件2:永年区第二批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报名表.docx

政策咨询电话:0310—6633967

监督电话:0310—6822230

临洺关镇咨询电话:15175050118

西苏镇咨询电话: 15132096868

刘营镇咨询电话: 15032037903

界河店乡咨询电话:151270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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