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教师
具体要求:
1.具有学前教育及师范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2.热爱幼教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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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育老师
具体工作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有保育员上岗证。
2.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善于学习,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配合班级老师做好保洁和保育工作,有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本通知解释权归邯山区区直幼儿园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019801 17631016682 郭老师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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