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四)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七)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博士研究生),选聘岗位的数量、条件详见《石家庄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待遇
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发放,对于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条件的(石家庄人才服务平台可查),可同时享受石家庄市相关人才待遇。
五、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在2025年内持续有效,招满为止。
1.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版(pdf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
佐证材料包含: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博士选聘+姓名+选聘部门+毕业学校+专业,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人事处咨询电话:0311-66617075,电子邮箱:sjzxyzhaopin@126.com。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相关材料前往石家庄学院现场或招聘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可提前与石家庄学院人事处或报考学院联系确认。
(二)初选
根据提交的材料,严格依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选重点考量本硕博专业相符度、学段批次、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对于特殊专业岗位,视情增加专业能力测试。
(三)复审、面试
1.复审:对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全面核实应聘者信息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确保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
2.面试:面试全面考察选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jz.gov.cn/)和石家庄学院官网(https://www.sjzc.edu.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请应聘者在报名及选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
石家庄学院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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