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事业编】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45人,07月16日~07月25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石家庄市

岗位类型:医疗

招录人数:45人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16日-07月2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新院区如期开业,结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事业编制),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4人(控制数),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是国家第二批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是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为输出医院,原秦皇岛军工医院为依托医院,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公立性综合医院,是秦皇岛市各县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目前为“一院两区(军工院区、宁海院区)”的运行模式,主体在军工院区运营,开设床位708张。作为医院新址的宁海院区位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25.2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200张,目前各项建设已经接近尾声,健康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30日已经正式搬迁入驻并开检试运行。医院充分发挥北医三院的品牌、技术、人才优势,以建设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标准教学实训中心、高起点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高精尖人才队伍、高质量医院管理、国内领先的医养康结合示范基地为目标,建设立足于河北,服务于华北、东北,国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和统一招聘方式相结合进行。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诚实守信、踏实肯干、耐心细致、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16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16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1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2020年以后毕业的医疗人员报考医师岗(公共卫生岗除外)还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出具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考试合格证明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其他人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2025年7月16日(含)之前取得。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22年版)《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信息

2025年7月16日-7月25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8:00-7月25日17:3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在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官网-(新闻中心-人事招聘):http://www.qhdnxgyy.com/,点击相应岗位,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按要求上传相应报名材料。

(2)扫描下方招聘二维码报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的电子版;

(3)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执业证书,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报考医师岗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5年当年完成规培暂时无法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5)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6)同底色免冠证件照。

4.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流程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满分为100分。医师医技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工程岗笔试内容为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笔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划定。笔试成绩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公布。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报考选聘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其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面试

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专家组成评委会(考核组),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两位,做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核定

参加统一招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参加选聘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人事科:0335-345918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纪检监察室:0335-3459106

秦皇岛市卫健委直属机关纪委:0335-3638679

秦皇岛市卫健委人事科:0335-3629582

本方案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

2025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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