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事业编】衡水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公告(招52人,07月23日~07月29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衡水市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52人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3日-07月29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衡水市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1.河北衡水中学,是一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始建于1951年,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116个,教职工449人,学校曾获“全国文明校园”等70余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德育团队被河北省委宣传部授予“燕赵楷模”称号。

2.衡水市第二中学,是一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始建于1996年,占地面积145.757亩,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61个,教职工338人,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3.衡水市第十三中学,是一所公办衡水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始建于1982年,占地面积22.7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45个,教职工143人,学校先后荣获“2023年度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4.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市教育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教职工24人,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各级各类教育的科研课题管理。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平等、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选聘工作。

三、选聘计划

拟为河北衡水中学选聘工作人员30名,为衡水市第二中学选聘工作人员11名,为衡水市第十三中学选聘工作人员10名,为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选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为1984年7月2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为1979年7月20日(含)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9.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二)户籍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5年7月20日之前(含7月20日)有效。

(三)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 条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信息发布。选聘公告发布在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ngshui.gov.cn)和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知本选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考生承诺履行《选聘承诺书》,然后按照步骤和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考生在公告中下载填写《衡水市教育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附件2),填写后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将《衡水市教育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的选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8:30开始,7月29日17:30(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结束。

(2)网上报名邮箱:

①河北衡水中学:hbhzjwc@163.com;

②衡水市第二中学:hsez2135271@126.com;

③衡水市第十三中学:sszxpjs@163.com;

④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hsjks2025@163.com。

(3)报名咨询电话:

①河北衡水中学:0318-2693013;

②衡水市第二中学:0318-2135271;

③衡水市第十三中学:0318-6903002;

④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318-8081987。

3.资格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笔试。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资格审查地点:考生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河北衡水中学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英才路228号河北衡水中学求真馆二楼大会议室;

衡水市第二中学地址:衡水市桃城区问津北街98号衡水市第二中学勤耕楼一楼105房间;

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路495号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办公楼一楼阳光书房;

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报社街488号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4楼406房间。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③户籍证明;④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⑤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⑥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公告附件3);⑦证明满足工作年限要求的《人事代理协议》《劳动(工作、聘用)合同》等;⑧与工作时间段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⑨《衡水市教育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告附件4)一式两份;⑩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考生将证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分别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并装订,装入两个包装相同、质地结实的档案袋内,两个档案袋袋皮、反面的醒目之处标识清楚以下内容:①档案袋内资料清单,并注明原件或复印件;②个人报考选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本人电话、其他亲友联系人及备用电话。

(二)测评考核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笔试所有考生(不含缺考和违纪舞弊考生)平均分的6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笔试分数不低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发布于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ngshui.gov.cn)“重要文件”一栏。

(4)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通知单参加笔试 。

(5)确定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ngshui.gov.cn)“重要文件”一栏。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同)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分数线,主要考察应聘考生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2)面试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学科等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和内容,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备课时长20分钟;考生抽签时未到候考室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和工作单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发布于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ngshui.gov.cn)“重要文件”一栏。

(4)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

3.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公开选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 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ngshui.gov.cn)“重要文件”一栏。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选聘单位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由选聘单位及市教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取消聘用资格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6.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由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选聘政策、选聘程序、报名操作等问题,可咨询选聘单位。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3.此次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在衡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7.特别提醒。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②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凡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立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8.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附件1:2025年度衡水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衡水市教育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衡水市教育教育局选聘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高中工作人员报名表

衡水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0日

原文:url
收藏 订阅
The End

微信扫码,时刻关注湖北人事招考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