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事业编】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3人,07月31日~08月08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石家庄市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23人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31日-08月08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赋予市属医院、高校等单位人才招引自主权的通知》(邢才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选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国外博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对于国外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也可报名。

5.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邢台医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设置。

1.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3.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指所设专业;专业要求为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专业要求为XX门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学科门类。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选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于2025年7月21日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社局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公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110.249.194.200:89)。

报名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8日17: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8日17:00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笔(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待定。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可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4)2025年未取得毕业证者需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12月31日能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模版可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7)岗位要求职称的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

(8)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测评。

1.专业测试形式及内容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监考、判卷、统分。专技和管理岗位专业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申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70分)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包括维吾尔语(50分)和辅导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50分)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维吾尔语测试部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分(含)。

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测评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测评。开考比例未达到5:1的岗位,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测评。

专业测试结束后,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测评及面试测评有关安排登录邢台医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2.面试测评形式及内容

面试测评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专技和专职辅导员岗考生参加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管理岗位考生只参加答辩环节。试讲环节由面试考生根据申报岗位特点,自行选择知识点,进行6分钟无学生模拟授课,重点考察考生师德素养、基本教学能力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答辩试题委托具有资质的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专技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时间5分钟,共3道题目;管理岗位考生时间10分钟,共5道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师德素养、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职辅导员岗位答辩须采用维吾尔语和汉语双语进行问答。

面试测评成绩为百分制,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计算方法为:专技和专职辅导员岗考生面试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管理岗考生面试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答辩成绩。

其中,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采取体操打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相应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最终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测评成绩×60%。

面试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最终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数与岗位拟聘数1:1的比例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进入体检末位人选出现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专业测试、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答辩加试的方法产生唯一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社局网站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对在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33381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33047

附件:1.附件1: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邢台医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附件3:国内双一流、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名单.pdf

4.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邢台医学院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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