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职位计划详见《沧州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条件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渤海新区黄骅市、各县(市、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沧州市所辖县(市、区)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cangzhou.gov.cn//下同)查询遴选职位信息,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具体职位信息和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8日上午(共两天半),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在沧州市运河区行署西街20号市委网信办。
2.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沧州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名时还须携带如下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小二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同时带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示例:张三130903XXXXXXXXXXXX,中间不要有空格);
③《公务员(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选调生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以上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章;
④遴选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要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职位核减与取消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于9月11日至12日(共2天)到报名地点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考察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各职位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不高于2:1。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出现以上情况均相同的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内容。各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三)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信访举报、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体检由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试用。公示期满后,遴选机关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任职人员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等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职务或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回原所在单位继续工作。
九、有关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严肃考试纪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0317-2160107。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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