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政策,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2025年丰南区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见习岗位信息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4、2025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签署见习协议当天,已满16周岁未达到25周岁的失业青年),见习期限6个月。每个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以下情况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
2、在校生;
3、签订过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缴纳过社会保险(五险);
5、领取营业执照、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或者任何职务;
6、正在享受其他各类政府就业补贴;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见习待遇
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于上岗之日起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
(二)报名地点:由见习单位组织报名,参加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自行联系。
(三)报名流程: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编号。
附件:2025年丰南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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