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5〕7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双选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员上岗,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选时,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全市设置38个临时公益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滦州市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且为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系统中登记显示“未就业”状态),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滦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滦州市新城文兴道18号一楼)。
3、报名携带材料: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打印的征信报告,以及两份《滦州市招聘2025年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现场进行报名,除报考人签名手写外,其它全部电脑打印。
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选岗
1、资格审核
人社局再就业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选岗。
2、选岗
人社局再就业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双选会”形式,双向进行选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凡公示期间被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200元/月)执行,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八、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按月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人社局再就业中心电话:8967012
附件1:2025年滦州市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滦州市招聘2025年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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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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